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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2015年第四季度部分重度残疾人托(安)养对象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5-12-29 浏览次数:

各镇(街道)残联

根据《定海区重度残疾人托(安)养工程实施细则》(定残联200828号)有关规定,经各镇(街道)上报,区残联核实,现决定对定海区部分重度残疾人托(安)养对象作出如下调整:

一、2015年第四季度重度残疾人托(安)养新增人员50(附件1)。

二、2015年第四季度重度残疾人托(安)养注销人员18(附件2)。

三、2015年第四季度重度残疾人托(安)养人员经济状况、托养方式或托养地点调整人员6名(附件3)。

 

附件:1. 2015年第季度重度残疾人托(安)养人员新增名单

2.2015年第季度重度残疾人托(安)养人员注销名单

3. 2015年第季度重度残疾人托(安)养人员经济状况、托养方式或托养地点调整名单

 

 

 

舟山市mobile48-365365

201512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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